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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07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5月15日至23日报名


时间:2007-5-14 21:14:18 来源:本站原创

各省辖市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驻豫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紧急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3号)和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10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点设置

  2007年6月30日 上午9:00—11:00

  考点设在省、省辖市政府所在城市。报名信息管理系统同去年,专业代码附后。

  二、考试的语种、类别和等级

  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开考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其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每个类别又分A、B、C三个等级;其它语种不分类别,只分A、B、C三个等级。

  从2007年起,我省不再统一组织医古文考试,国家未开考的古代汉语仍由我省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正高、副高、中级三个级别;考试与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同时进行。

  三、报名条件

  2007年,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考条件按照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5]12)和《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10)号的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及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确定报考的语种、类别、级别。

  四、报名办法

  2007年职称外语考试报名,继续使用机读卡和数码照相相结合的办法录入考生信息。使用机读卡报名的省辖市,由报考人员填涂《报名信息卡》。使用机读卡和未使用机读卡报名的,均由主管部门按语种、类别、级别填写《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汇总表》,到所在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考区实行数码照相。省直及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填涂《报名信息卡》,主管部门按语种、类别、级别用计算机打印《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汇总表》。主管部门携带《报名信息卡》和《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汇总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各省直单位数码照相的时间另行通知。

  中央驻豫单位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豫部队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由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受理,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使用机读卡报名的省辖市及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的人事部门接到文件后,应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报名信息卡,指导考生正确填涂报名信息卡。实行数码照相的考区根据所辖单位的报考人员数量确定数码照相的方式。照相时必须交验本人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必须在考试前更换,否则不得进入考场。未实行数码照相的考区所辖单位的报考人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黑白一寸照片2张(每张照片背面均须标明各人的姓名、单位和报名序号,并按报名序号顺序排序)。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6]976号)的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45元,其中市人事考试中心留每人每科20元,县(市)人事局留每人每科5元,上交省人事考试中心20元(包括上交国家的经费)。根据省财政厅、省计委《关于人事考试采用数码照相和实行信息卡报名收费的批复》(豫财综[2002]28号)的规定,实行数码照相的考区,每位考生交纳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工本费15元。

  五、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2007年5月15日至23日全省统一组织报名。报名同时征订外语考试用书,考试用书文件另发。

  2007年5月23日至25日,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2007年5月25日前各省辖市将报名人数、订卷单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交纳考务费。

  2007年6月8日前各省辖市将考场编排、软盘及登分册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7年6月28日各省辖市派专车、专人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2007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统一考试。

  2007年6月30日下午各省辖市派专车、专人将试卷送达指定地点。

  六、关于考前培训问题

  培训坚持自愿原则。有关单位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类职称外语考前培训班,须经省辖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批准。不经批准,不得私自举办职称外语考前培训班。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做好对培训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

  七、考试合格标准的确定、成绩通知单的发放及有效期

  从2005年起,对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免费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不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达到我省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参加我省组织的古汉语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

  八、注意事项

  (一)英语各类别、级别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各级别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古代汉语全部在试卷上作答,其命题方式、制卷、答题、回收试卷等同往年。

  (二)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两证”不全或持过期身份证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黑色字迹)、2B铅笔、橡皮。可带一本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考试古代汉语者不允许带任何资料。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三)英语考试应按3个类别(综合、理工、卫生)和3个级别报名、编排考场和预订试卷;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考试按语种和级别报名、编排考场和预订试卷。古代汉语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报名、编排考场和预订试卷。

  (四)坚持政务公开。全省考生可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

  各省辖市对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安全保密,采取有力措施,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密、泄密的人员,一经发现,要记录在案,严肃处理。各市、各部门对参考人员要加强严肃考风考纪的宣传;对违反考场纪律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3号令)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河南省人事厅
二OO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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